深圳展廳展館設計的三大基本原則
深圳展廳展館設計的三大基本原則
一、和諧
展臺是由很多因素,包括布局、照明、色彩、圖表、展品、展架、展具等組成。好的設計是將這些因素組合成一體,幫助展出者達到展出目的。
二、簡潔
一般人在瞬間只能接受有限的信息。觀眾行走匆忙,若不能在瞬間獲得明確的信息,觀眾就不會產(chǎn)生興趣。另外,展臺復雜也容易降低展臺人員的工作效率。
展品要選擇有代表性的擺放,次要產(chǎn)品可以不展示。展出公司往往以為數(shù)量能顯示價值,因此大量堆放展品,在有限的空間堆砌展品效果其實最差。選擇布置展品要有選擇,有所舍棄。不要使用所有設計和布置手段。簡潔、明快是吸引觀眾的最好辦法。照片、圖表、文字說明應當明確、簡煉。與展出目標和展出內(nèi)容無關(guān)的設計裝飾應減少到最低程度。不要在展臺墻板上掛貼零碎的東西,比如展覽手冊、小照片等。不要讓無關(guān)的東西分散觀眾的注意力。
三、突出焦點
展示應有中心、有焦點。焦點選擇應服務于展出目的,一般會是特別的產(chǎn)品–新產(chǎn)品、最重要的產(chǎn)品或者最被看重的產(chǎn)品。通過位置、布置、燈光等手段突出重點展品。咨詢臺也可以是焦點。聲像設備也可以將參觀者吸引到展臺。為產(chǎn)生最大展示效果,應設計布置焦點,但是焦點不可多,通常只設一個。焦點過多容易分散參觀者的注意,減弱整體印象,可以通過單獨陳列、利用射燈等手段突出、強調(diào)重點展品。